NAIMF
NAIMF MUSIC COMPETITION
赛事与报名
北美国际艺术节音乐大赛
比赛类别
| 大类 | 专业类别 |
|---|---|
| 钢琴 | 钢琴独奏、四手联弹、双钢琴、钢琴艺术指导 |
| 声乐 | 美声唱法、音乐创作品、流行演唱 |
| 弦乐 | 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 |
| 木管乐 | 长笛、双簧管、单簧管、巴松、萨克斯 |
| 铜管乐 | 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大号 |
| 室内乐及重奏 | 二重奏、三重奏、四重奏、器乐重奏、声乐重唱 |
组别与资格
年龄以总决赛举办年份的1月1日为准。专业组还须符合对应训练或学籍资格,不能仅按年龄判断。
| 组别 | 年龄或资格 |
|---|---|
| 业余启蒙组 | 6周岁及以下 |
| 业余儿童A组 | 7至8周岁 |
| 业余儿童B组 | 9至10周岁 |
| 业余儿童C组 | 11至12周岁 |
| 业余少年A组 | 13至15周岁 |
| 业余少年B组 | 16至17周岁 |
| 业余成人组 | 18至39周岁 |
| 业余长青组 | 40周岁及以上 |
| 专业A组 未来艺术家 | 13至17周岁 |
| 专业B组 大学生艺术家 | 通常17至25周岁;符合章程在读资格者可申请放宽年龄上限 |
| 专业C组 专业艺术家 | 依专业训练与从业资格认定,不设统一年龄上限 |
演出总时长
| 适用组别 | 总时长上限 |
|---|---|
| 12周岁及以下 | 4分钟 |
| 13至18周岁及专业A组 | 6分钟 |
| 19周岁及以上开放类别 | 8分钟 |
| 专业B组 | 10分钟 |
| 专业C组 | 12分钟 |
报名与参赛规则
参赛资格与分组
参赛者不受国籍或居住地限制,须以真实身份报名。年龄以当届总决赛举办年份的1月1日为计算基准;未满18周岁者须由法定监护人提交必要同意材料。
业余组面向未以所报专业方向作为主要职业且不符合专业组资格者。专业A组面向13至17周岁者;专业B组主要面向通常17至25周岁、在高等教育机构攻读音乐相关本科、硕士或同等层次非终结性专业学位者,超过25周岁可凭在读证明申请。专业C组面向有较高专业训练或从业背景者,包括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及在读或已获DMA、DM、PhD等音乐相关终结性学位者。
17周岁者同时符合专业A、B组时,须按学籍与训练阶段选定一个组别,不得以同一类别重复报名。重奏、重唱按最年长成员确定年龄组,有专业身份成员的组合不得报业余组。不同专业项目须分别审核资格、曲目与费用。
曲目、伴奏与背谱
业余组自选一首,专业组自选两首;专业组作品宜体现不同风格或能力。奏鸣曲、协奏曲等单一乐章可按一首计;套曲选段、改编、移调及原创作品须如实注明。
计时从第一音至最后一音,含曲目间转换,不含入场、致意与调音。超时评委可终止演出,已完成部分仍可评审,但作品完整性可能影响成绩。反复可在不破坏结构的前提下省略,不得任意剪裁作品内部段落。
器乐独奏与美声原则上按作品原有伴奏形式演出,原作无伴奏者除外。流行演唱与音乐创作品使用的伴奏音轨须合法取得,且不得含代唱或主旋律人声。钢琴独奏及专业美声原则上背谱;室内乐、重奏、钢琴艺术指导、音乐创作品及其他有专业惯例的项目可使用乐谱。
须合法取得谱本、歌词、改编及伴奏使用授权,并按要求提供评委查阅材料。预选赛与总决赛可使用相同曲目;总决赛换曲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并获确认。
特别项目登记
钢琴艺术指导评审对象为报名钢琴演奏者的合作能力;合作者须登记并同意参与,年龄组按钢琴演奏者确定。音乐创作品须为报名人原创声乐作品,提交乐谱或旋律与和声说明、歌词、录音录像及原创声明;可由作者或指定歌者演唱,演唱者须登记。
报名材料与线上录像
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、身份证明及出生日期证明、适用的专业资格材料、曲目资料、预选录像或线下赛区凭证,以及适用的监护人同意书、原创声明和必要授权。重奏须列明全部成员、乐器或声部。报名渠道、格式、截止时间和费用待当届公告;逾期未补齐材料视为未完成报名。
录像须在当届规定期间内录制。各曲可分开录制,但单首须连续完整、音画同步;不得剪辑、拼接、变速、修音、替换音轨或以生成式技术改变表演。固定镜头须清楚显示面部、双手及表演状态,合作者应可辨。
视频不得口述姓名、学校或指导教师,也不得附带相关身份片头、水印或字幕。文件与链接规格以当届公告为准。
晋级、成绩与奖项
预选赛实行编号评审,条件允许时隐去非音乐身份信息。达到当届晋级标准者进入候选范围,最终人数结合水平、项目报名数与现场容量确定,不设统一固定晋级比例;可设候补并依通知顺序递补。
各项目采用百分制。预选赛与总决赛分别计分,总决赛奖项主要依据总决赛表现,不机械累加预选赛成绩。可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及特别奖;名称、名额、最低成绩、证书奖杯、奖金或演出机会以当届正式公告为准,奖项可空缺,不保证每组获奖数量相同。
纪律与程序复核
虚报身份、年龄或学历,冒名演出、伪造录像、擅自换曲换人、侵权、骚扰或干扰评审,可被要求说明、扣分、取消资格或撤销奖项;决定前应给予当事人陈述机会。
对身份、类别、曲目、计时或分数汇总等可核查程序事实有异议,须在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并附证据。组委会收到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答复;复杂事项须说明延长期限。艺术判断和独立评分不因个人偏好重新评审;录入或计算错误经确认应更正并通知受影响者。
费用与退费
各阶段金额、币种、收款主体、退费条件与期限待当届公告。某阶段赛事取消且未实际举办的,该阶段已收赛事报名费应退还。选手退出、签证或旅行问题依报名时明示的当届退费规则处理。旅行、住宿、伴奏等非赛事费用须分别列明收费主体和服务范围。